部机关各处室、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2025年市委统战部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市委统战部普法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范围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沈委办发〔2025〕8号)有关要求,现制定2025年市委统战部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同普法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依托“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动员统一战线各领域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做好部机关普法工作。将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认真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沈法委办发〔2025〕2号)及《市委统战部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做好部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工作,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部门普法责任
1.重点普法内容:《保守国家秘密法》《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2.重点普法对象:全市统战干部及统一战线成员;
3.重要时间节点:“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9.7”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
4.实施方式:会前学法、培训学法、个人自学、集体学法等;
5.普法平台:沈阳同舟网、“沈阳统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幕等;
6.责任领导:杨德东 市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7.责任部门: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处、政策研究室(宣传办)、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处)、民主党派工作处、民族宗教工作处、侨务工作处(港澳台统战工作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处、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8.联系方式:024-22719097;
9.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普法宣传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处室、中心要把普法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依托“惠悦民·幸福沈阳”工作载体,持续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不断提高统战成员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处室、中心负责人要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不断落实统一战线各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新普法方式。利用张贴海报、电子屏幕、沈阳同舟网、“沈阳统战”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动员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知联会、市新联会等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微视频、以案说法等形式的普法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