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22作者:佚名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9号)指出,“工商联会长一般要由党外人士担任。”工商联会长由党外人士担任,这是由工商联性质决定的。工商联是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工商联自成立以来,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之一,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党外人士担任工商联会长,能更好地体现工商联的统一战线性质,把工商联同一般的群众团体和工商社团明确区分开来。作为民间商会,工商联的会员都是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工商界企业和人士。党外人士担任工商联的会长,有利于发挥工商联作为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能更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广大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工商联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但是这种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而不是包办代替,不是体现在由党内同志担任会长上。
实践证明,党外人士在广大会员中往往具有党内同志所不可替代的影响。同样的语言,由他们向广大会员说出来,有时比党内同志说出来更容易接受,同样的工作,由他们到广大会员中去组织和开展,常常比党内同志去做效果更显著。要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就必须由党外人士担任工商联会长。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