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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和主要特色
发布时间:2009-10-22作者:来源:人民政协报

   经过60年的探索和发展,政治协商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和主要特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

  政治协商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政治形式。自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就出现了一定形式的政治协商。比如:在古希腊雅典的民主政治制度之下,就出现过一定形式的政治协商。在我国古代社会也存在过不同形式的政治协商,比如:在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都曾有过的会盟,其中就有政治协商的内容。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与实践当中,政治协商也是一种重要的民主政治形式,比如:在西方议会民主当中就广泛存在着政治协商因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如亚洲的韩国、印度尼西亚等国,也曾在一定阶段发展出地位比较重要和具有一定制度化形式的政治协商,但其形态不够稳定和完备。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还提出了类似我们政治协商的概念并加以倡导,但远远没有成为一种主流的政治实践。无论在历史上还是今天,政治协商在其他政治文明形态下的地位和作用,都远远不能和当代中国的政治协商所达到的完备形态和发挥的重要作用相提并论。政治协商,在当代中国已经发展为一种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完备的民主政治形态,这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一、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
  新中国建立以来,随着人民政协制度形成、发展和完善,政治协商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政治的实践形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其内容不断充实和丰富,并且日益规范化、法律化和制度化。这主要表现在:
  首先,政治协商的范围十分广泛,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广泛发挥作用。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成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形式,是最重要的政治协商机构和机制,但当代中国的政治协商远不止于全国政协,而是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重要层次和不同领域都有所发展。在我国,政治协商不仅存在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就国家重大政治问题进行的协商,在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也广泛存在着就重要公共利益、公共事务进行的协商,并且已经逐步的制度化。这种现象在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实践当中,得到了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发展和运用。在这方面,浙江省台州温岭的“民主恳谈”,即基层公共事务的人民会商制度,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但根据我们在全国多个地区的调查,这类实践已经日益普遍化,已经成为我国基层民主中一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新制度形式。此外,在我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内,民主协商也是一种基本的党内民主机制和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随着党内民主的发展,政治各种层级和形式的协商在中国共产党内也在不断发展完善。
  其次,中国政治协商的内容不断扩展、丰富。历史上的政治协商,主要是在于政策层面,是形成政策和政治同盟关系的重要形式,这一点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都是如此。但在中国的政治协商实践当中,协商被广泛地运用于政治领导人的选拔和任用当中,成为决定政治录用和政治继承的一种重要机制。这在其他政治文明形态下是不多见的。应当说,将政治协商运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探索,它在现阶段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实践中的选举民主的重要补充,对于巩固,乃至扩大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加强执政的正当性,发挥着独特而又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中国政治协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范化、法律化的制度形式,其形态不断完备。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首先表现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的协商机制的不断完备,同时也表现在全国政协和各级政协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同时,在执政党内部的党内民主议程中的协商机制也在健全和制度化,基层民主实践中的协商机制正在规范化和制度化。比如,在浙江发源于基层的“民主恳谈”制度,就已经与人大的议事制度和监督制度结合,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程序与制度,并且现在已经初步运用到了市一级的重要公共事务当中,比如进入了部门预算程序,党内酝酿决定重要事项也规定要进行恳谈形式的协商。目前,这种新的民主实践形式在省的范围内正在逐步推广展开。
  新中国建国以来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实践探索,政治协商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得到普遍应用的政治实践,成为中国式的重要的民主政治形式。
  二、政治协商体现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特色
  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一个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形式,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面临的主要任务以及国际环境,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这个国家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这些都是一个国家的国情中的基本因素。发展民主政治要从国家的基本国情出发这已经是我们社会的基本共识。而政治协商,正是最适合于当代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形式。坚持和发展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作为我国在现阶段实践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正是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发展任务所要求的。
  抛开国际上一些别有用心的指责和不明情况的说三道四不谈,我们应当更加清晰地看清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政治协商制度,把政治协商作为现阶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着力点的重要意义。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从我们的立场上看,概要地区分民主政治的内容,可以大致分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着眼于当今中国的形势与任务,我们应当选择协商民主作为发展的重点。说到底,这是与当今我们所处的发展阶段联系在一起的。
  选举民主,包括竞争性选举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其一般价值是不应该否认的,我也不认为这种形式我们要永远排斥。但这是抽象地说,如果具体讲,结合中国发展所处的阶段,我们就要清楚地看到,这不是现阶段,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
  现在人们经常说,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何谓“关键时期”?这也是人们常说的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同时又处于矛盾的“凸显期”,应当说,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发展的“黄金期”与矛盾的“凸显期”并存。其实,这也是现代化进程的普遍现象,西方发达国家和众多发展中国家都曾经或正在经历的。历史经验表明,竞争性的制度安排实际上并不适合这一时期的社会。以竞选为代表的竞争性的民主制度的主要优点在于表达和选择的相对充分,但其缺点是有强化差别,扩大分歧的效能。在竞争性制度下,竞争各方必须明确和固定自己的利益基础,突出自己对某一社会利益群体的代表性,相应地排斥竞争对手及其代表相应的利益群体。其表现就是各个政治派别以夺取权力为基本价值和目标,相互排斥、相互攻讦,其社会效应就是会在客观上强化本来就存在的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差别,扩大矛盾。这在台湾,叫做“切割选民”,其结果就叫做“撕裂族群”。加之,作为竞选结果而经常出现的“赢家通吃”现象,缩小与弥合社会分歧,整合社会利益与促进社会和谐,的确不是竞争性民主制度的“长项”。
  在近年来的研究和考察中,我们发现,实际上即使是一些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其工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上,竞争性制度安排也曾带来过许多问题,甚至多次被中断。比如,被誉为西方近现代自由民主发祥地之一的法国,1789年大革命以来,一共出现过五个共和国。当年第一共和国变成了第一帝国,第二共和国再次变为了第二帝国,第三共和国差点变成第三帝国,而第四共和国是历史上出名的混乱时期,只有到了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第五共和国,法国的民主政治才巩固和稳定下来。可见,民主政治发展有一个阶段性的问题,选择具体的民主形式一定要考虑到阶段性条件。进一步讲,在当代富裕、稳定的西方国家当中,竞争性制度安排的弊端还是逐步被控制在了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但对于那些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矛盾多发期的发展中国家,这一制度缺陷则表现得十分突出。在我看来,这正是造成当今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一选就乱,社会经常动荡不安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比较而言,协商民主的长处和优点就十分明显了。协商的前提与基础是参与各方的平等地位,协商的内容是寻求利益的交集,寻求最大“公约数”,协商的作用就在于照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利益形成和实现。特别是在社会矛盾的多发期、易发期,协商民主有利于调和社会矛盾,有利于求同存异、扩大共识。因此,在我看来,民主协商是最适合现阶段我国社会的民主的形式,协商民主应成为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主要方向和重点。
  (作者:房宁,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