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继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文 / 肖 方
在人类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国少数民族创造和积累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并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文化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举凡政治、哲学、法律、历史、宗教、军事、文学、艺术、语言、文字、教育、地理、天文历算、医药、体育、科学技术等等,无不在内。这里主要指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建筑、科技,它们具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其中一些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如在文学方面,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其中《格萨尔》是目前搜集到的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史诗,被誉为“东方的荷马史诗”;维吾尔族诗人尤素甫·哈斯·哈吉甫用突厥语写成的《福乐智慧》和满族作家曹雪芹用汉文创作的《红楼梦》,也是不朽的名著。在艺术方面,广西壮族的花山崖壁画、少数民族和汉族共同创作的甘肃敦煌及新疆克孜尔千佛洞的石窟壁画、西藏的布达拉宫、侗族的风雨桥和鼓楼、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等,都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是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然而在封建主义时代,少数民族文化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遭到歧视或压制,加之各少数民族社会阶段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所处地域的差异而造成经济发展的落后性,阻碍了其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作为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一项重要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重要措施。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一是建立不同层次的文化馆(站)、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场)等文化基础设施,建立各种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体育队伍及文联、作协、剧协、音协、舞协、美协、影协等组织,成立民族文学研究所等专门研究机构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会等学术团体,同时加强了民族语文的翻译、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工作;二是举办各级各类专业班、培训班,大量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体育人才和文化工作者;三是积极抢救民族文化遗产,50年代即先后在中央和民族地区成立了各级民间文学(文艺)研究会,民间文学调查组、采风工作队等,组织和从事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80年代以后,又相继成立了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及各地的民族古籍工作机构,组织力量,培养人才,制定规划,开展了规模浩大的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针对我国陆地边境(大部分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相对落后的状况,国家有关部门和沿边9省区决定集中相当财力,在沿2.1万多公里的陆地边境,建设一条由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文化站、流动文化车以及农民乐园、青年之家、边防、工矿、农场俱乐部、文化户等联成的一条文化线,建成富有时代精神、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长廊。有关部门已将其列为90年代我国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并保证每年拨出专款1000万元,用于补助沿边9省区的长廊建设工程。又如加强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交流,通过组织会演,举办展览,开展观摩和评奖,召开运动会,出版发行各种民族文艺书刊、影集、画册,出国访问和演出等,以增进国内各民族之间和中外民族之间的了解,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提高和发展。
经过党和政府及各族人民的努力,50年来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1949年时,全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还没有一家广播电台、图书馆、文化馆、俱乐部等,面对群众的文化设施亦是寥寥无几。而到了1997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已建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526个,艺术表演场所188个,群众艺术馆80个,文化馆658个,文化站7129个,图书馆596个。与此同时,全国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人才,其中许多人享誉国内外,一些人口很少的民族也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作家;创作了一大批具有浓郁民族风格和特点的优秀文学作品和音乐、舞蹈、戏曲节目及美术、摄影、电视、电影作品,有许多在国内国际受到好评或获奖。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亦取得显著成绩,包括大量少数民族文艺资料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曲艺集成》等相继编纂出版;自80年代中期以来,共抢救出少数民族古籍书目12万册(种、件、部),整理书目11万册,出版了40多个民族的3000多种古籍。其中仅《格萨尔》即搜集到藏文手抄本、木刻本300多部(除去异文本,约100部),蒙文本数十部,至1993年初已正式出版藏文本65部,总印数为300万册。这一切说明,在党和政府发展民族文化方针指导下,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正呈现出健康蓬勃发展的局面。
(源于中国民族网)